5月21日,民政部召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王治坤、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宋其超就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此次五部门出台的《意见》新亮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要求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于2015年底前合并实施,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目标、对象范围、救助程序以及救助标准等方面实行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在医疗救助方面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待遇公平;二是救助对象进一步扩大范围。在以往政策覆盖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的基础上,将覆盖面扩展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并积极探索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施救助。三是加大力度,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推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四是随着大病医疗救助的全面推进,在用药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项目等方面和过去相比会有进一步拓展;五是提高救助水平。对重点救助对象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从去年的60%提高至70%。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各类保险发挥作用,以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进行兜底,按照规定的相应报销比例推算,如果政策落实到位,对生活困难大病救助家庭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