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资助报告
家庭贫困情况,由当地街道或乡政府以及县民政部门盖章证明属实;医院的诊断资料(包括:心电图、胸片、心
超报告,三者缺一不可)以及患儿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项目实施程序
“生命的礼物”项目只有在我会争取并取得项目资助方同意后,方能实施。我会开展“生命的礼物”活动时,
将在省内各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告知。在征集患儿期间,申请人可将《申请资助材料》按规定时间邮寄至江西省慈善
总会。由我会将所有申请材料将寄往上海,由项目资助方对患儿家庭情况以及病情进行评估后,再筛选出受助对象。
所有受到资助的患儿名单,我们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家长,未进行公示和电话通知的,视为未入选,
我们将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