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宜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切实抓好“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同帮扶困难群体,为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建设和谐幸福宜春贡献力量。
今年是宜春“慈善一日捐”活动连续开展的第8个年头。“慈善一日捐”活动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已成为全市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奉献爱心的主要平台。根据文件要求,“慈善一日捐”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市直单位、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慈善一日捐”活动由市慈善总会负责,县(市、区)“慈善一日捐”活动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慈善会负责。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从10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募集的善款主要用于城乡孤寡残幼、因病致贫致残的特困群众、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和遭受自然灾害致贫群众的临时救助。
活动结束后,宜春市慈善总会拟将善款接收情况在新闻媒体和宜春民政网上进行公示,做到善款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