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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3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公告

来源: 浏览人数: 发布日期:2015-04-08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江西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开展公益创投工作。现将项目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通过公益创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社会服务格局,提高公益事业参与度,培育发展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一批能够满足群众需求的优质公益项目。

  二、主办和支持单位

  2013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由江西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慈善总会等单位共同主办,江南都市报、新浪江西等媒体为支持单位。

  三、申报对象和金额

  经江西省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且上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均可以进行项目申报。对获得立项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额度30万以内的资助。同时,设区市以及县(市、区)两级申报的项目由当地登记管理机关按项目立项资金一定比例给予配套。

  四、创投范围

  公益创投项目需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宗旨和有关规定,体现公益性定位,运用市场和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推进,主要包括:

  1.为老服务类。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及服务。

  2.助残服务类。包括:为贫困残障人士提供康复治疗、技能培训、就业扶助以及贫困孤残儿童照料服务、贫困家庭青少年助学帮扶服务等。

  3.社区服务类。包括:重点青少年帮扶、空巢老人心理疏导、社区公益慈善、农民工融入社区服务以及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开展的其他社区服务。

  4.救助帮扶类。包括:对贫困家庭、困难优抚群体、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等。

  5.其他公益类。包括:其他有利于推进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以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

  五、评审标准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创投范围和要求,实施地点以登记地区为主,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一)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和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二)需求广泛性:项目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广泛性,项目实施后能在较长时间内产生良好的影响力。

  (三)方法创新性:项目的理念、操作模式、参与方式、对受益群体的分析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四)项目示范性:项目的运作模式可以进行推广,对推动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能体现公益金放大效应。

  (五)机构专业性:执行机构有清晰的使命和宗旨,有科学的组织结构。执行团队拥有相关项目经验。

  六、申报材料及方式

  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2.江西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申报表;

  3.本社会组织近年来所获荣誉(复印件,未获相关荣誉可不报);

  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江西民政网、江西社会组织网、江西青年网、江西女性网、江南都市报等查看公益创投公告或相关信息,下载《江西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申报表》,并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办公室。项目申报材料如现场提交的,请带好相关原件以备核对。如通过邮寄报送,请到当地民政部门核对相关材料,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后再寄送到省项目办。

  联系方式:易军,电话:0791-86201904,13970865702,电子邮箱:69898109@qq.com。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省民政厅三楼。

 

                                                                                                         江西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慈善总会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