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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运网监事会制度

来源: 浏览人数: 发布日期:2024-07-05 【字体: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彩运网(以下简称“总会”监事会管理,确保监事会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总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会章程,检查总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听取总会有关情况的通报,并向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权。

 

第二章 监事会

第四条 总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5-7名成员组成。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的资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拥护和遵守总会章程、关心支持总会的工作;

(二)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三)总会理事会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及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或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推选,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进行变更。

第七条 监事会的职权、职责: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总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三章 监事长职权、职责

第八条 监事长由监事会推举产生,连续任期不超过两届。监事长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各位监事的作用;

(二)列席总会理事会、会长会,参与重大事项的论证及决策;

(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总会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权;

(四)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章   

第九条 本制度自四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