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优化乡村“一老一小”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和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及儿童服务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彩运网章程》有关要求,设立“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基金由江西省民政厅发起,在彩运网设立内设基金,通过社会捐资渠道募集,旨在为“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提供资助。
第三条 专项基金使用拨付程序:
(一)提出方案。由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商规划财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慈善总会秘书处等提出分配方案。
(二)审议方案。厅养老服务处按程序提请厅党组会对分配方案进行审议。
(三)核实拨付。厅养老服务处根据厅党组审议意见,提交相关材料并致函彩运网核实拨付。
第四条 专项基金由彩运网负责日常管理,不提取管理经费。
第五条 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定期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六条 专项基金接受的所有捐款,由彩运网开具公益事业捐赠发票。
第七条 社会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项目点,如接受的捐款超过该项目点的实际费用,其结余部分进入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其他项目点。
第八条 捐赠人可以指定捐助点,有权查询、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 专项基金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改变基金及其收益的用途,不得挪用、截留、私分或侵占基金及其收益,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凡违反本办法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民政厅和彩运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彩运网
2023年12月12日